职位数量:5
招聘人数:7
截止日期:2024-12-06
工作地点:泰州
招聘岗位:中医医师,针灸医师,精神科医师,精神科护理人员,财务人员
报名时间:见公告详情页
报名方式:见公告详情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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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详情:
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(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)是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,是国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、南京脑科医院泰州分院,集医疗、科研、教学、预防、心理健康服务为一体,以精神专业疾病诊疗为主的现代化医院。医院位于海陵区春明路51号,占地面积80亩,设700张床位,2022年12月26日已正式投入运营。为进一步补充人员,根据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苏办发[2020]9号)精神,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7人,招聘岗位、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《泰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(第二批)岗位表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)。
二、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
(一)报考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3.热爱卫生健康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4.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即1988年12月2日至2006年12月6日期间出生),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(1983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),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(1978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),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(1973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);
5.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.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、学位;
7.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(详见《岗位表》)。
(二)招聘对象
1.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、所学专业(医师类、护理类等相关岗位)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(学位)。医师类岗位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。
2.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,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,其中,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,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。国(境)外同期毕业人员,取得学历(学位)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,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。非2024年取得国(境)外学历的人员,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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